关于“红薯淀粉”掺假掺杂风险提示函
各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:
近期,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表明,一些“红薯淀粉”产品中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或检出木薯、玉米源性成分。请各相关企业做到以下几点:1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,落实原料采购、进货查验、原料库房管理等制度,记录真实完整情况。2、加强产品标签检查。应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标示内容是否规范、准确,核查配料表与实际投料情况是否一致。3、保持良好的厂区环境卫生,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培训。
后期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,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将严肃依法查处。